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暂行办法》的规定,校学术委员会对各院、系、部申报的179个项目进行了评审,最终确定2021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共81项,其中本科生项目53项、研究生项目28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主持人应在正常结项期限的30日前书面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经所在院、系、部审核同意后报科研处审批。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6个月。
二、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字样,并明确标注项目编号。
三、“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应在项目主持人毕业之前结项,否则视为自动撤项。
四、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根据论文发表刊物的等级予以不同力度的经费资助。
五、指导教师要尽职尽责,切实发挥好指导作用,对学生完成项目的全过程给予认真、悉心指导。
附件:2021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立项名单(详见OA系统)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