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给你们,并就我校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及时组织所有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学习《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本部门申报工作。
二、全国社科规划办对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河北省规划办将组织专家统一进行初筛,因此,同类选题我校将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人需在申请书第六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用三号黑体加粗预填写以下内容:“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时间统一填写为
四、申报人需在申请书第七项“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一栏中用三号黑体加粗预填写以下内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属实,同意报全国社科规划办送学科组评审。”落款为“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时间统一填写为2016年3月5日。
五、申报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7份活页、6份申请书。
(2)《申请书》电子稿一份,《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3)《河北省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本。
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六、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登录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http://kxghw.hebnews.cn/)查阅、下载相关材料。
七、科研处于2月18日——2月19日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内容若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电话:5910076 18631200856
邮 箱:zjykyc@126.com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6年1月4日